浅析尘埃落定的寓言化写作 (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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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活在藏族土司制度这样一个封闭的、文化自成体系的传统社会中,“我”不认同传统,也不认同现实,特立独行的思想与判断充满特异性。“我”在文化构型方面超越了当时当地的文化系统,实现了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文化品格,这种品格与环境格格不入,但又具有不同凡响的智慧与眼光,在傻子的思想行为中包含了若干现代精神元素,并同古老的藏族文化整合成一个充满现代性的、独特的思维模式。

        小说在结束之前,“我”回顾了自己的一生,悟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他悟出了自己的位置,这恰恰是叙述者所赋予他在小说中的角色意义。“我”具有双重效应,“我”的经历、“我”的视阈所及构成了小说的故事层面,然而叙述者并不只是给我们讲一个神奇的故事,他的叙述还有深层的意图,即通过故事中讲述的这段历史,进而对我们经历过的或正在经历的历史进行反思。“我”逐渐形成了充满现代性的思想观念和复合的文化视野也恰恰是叙述者的,在这一层面上,叙述的主体与经验的主体“我”统一合谐,互为印证。小说中傻子的特质在于拥有一个相对独立、自由的精神空间,小说人物“我”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品格注定了叙述者反思的立场,只能存在于傻子的精神空间中。

        他的“傻”便是他的不识时务或不谙功利,他的“不傻”便是他事事把握人心,顺应潮流,是超越了功利逻辑之后的“傻”的结果,“傻”使他进入了一种大智若愚的境界。[16]

        他是傻子,又是超常智者,是超人,是先知。因为他傻,所以非同凡俗;因为他傻,所以异乎常人;因为他傻,所以疏离于尘世,能超然旁观而世事洞明,因为他傻,所以能不为俗知俗觉,俗情俗欲,俗智俗巧所羁,所以他真知真觉,真智真慧。

        (二)其它的人物形象

        由于“我”角色的特殊,活动范围较广,所见所闻之中也就自然涉及到较多的社会生活内容,一些与麦其土司有关的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人物和事件也就进入到我的视野之中。黄特派员、翁波意西、拉巴雪土司、茸贡土司及小家奴、侍女等等,通过“我”的眼光的扫射,使读者对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有整体性把握。

        麦其,土司制度的代表人物,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控制着茸贡、拉雪巴、汪波等其它土司的命运,他勾结了国民党要员黄师爷,制造了一场“罂粟花战争”,致使其它三个土司闹饥荒,饥民遍野;麦其土司落井下石,哄抬粮价,致土司饥民于死地。为了霸占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麦其设置圈套,害死查查,然后加害于多吉仁次,最后又找借口将多吉仁次杀害。麦其掌握着奴隶们生杀予夺的大权,即使是喇嘛、活佛或获得“格西学位”的翁波意西,只要对麦其稍有忤逆,或遭杀身之祸,或受割舌剜眼等酷刑。可是麦其却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在他老年之后,他首先要提防的是他的长子旦真贡布,不时担心旦真贡布对他王位的觊觎,还要提防他的傻瓜二儿子他发现他能“未卜先知”,“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傻瓜。”麦其霸占了央宗,害死了查查和多吉次仁;央宗怀孕后,生下的却是“一身乌黑”“像中了乌头碱毒”的死婴等等。麦其是主宰他人命运的显赫王者,却又是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失败者,这让我们看到了人面对自己的生命时的无可奈何。

        “我”的母亲,麦其的二太太,一方面她以主子的身份身分责打家奴,责骂侍女,对傻瓜儿子发出“你可以把他们当马骑,当狗打,就不能把他们当人看”的劝世箴言,但上她在强大的土司制度面前,又显得渺小和无奈。

        “我”的哥哥,麦其二少爷,喜战好女人,自以为聪明且处处展开聪明,心想当土司,最后免不了成为仇人刀下的冤鬼,哥哥的性格代表着战争和暴力。

        茸贡女土司,土司里面唯一的女土司,她为了解决饥荒而求助于我,为了维护她的土司地位,她不惜以女儿为代价,作为交换物,换取她想要的粮食,而最后她又劝她的女儿与汪波土司私奔,暗示着人无休止的贪婪。

        小家奴索朗泽朗敢于和“我”一起开心大笑,故意把雪踢到主子“我”的脸上,并且以不再陪少爷玩耍作要挟耻笑他的胆小,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并无“辖日”(骨头)的意识,不懂得自己的“骨头”在母腹中已注定了下贱的奴隶身份,但是长大的他一改先前的自由无拘无束,对主子惟命是从,“是,少爷”成为他的口头语,心甘情愿为二少爷的受辱而丢掉一条胳膊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但是,这种主仆观念的觉醒不是自发的,是土司太太用皮鞭灌输给他的。奴仆的下人意识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经由后天教导、熏染逐步形成的。

        小行刑人尔依对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其观念从小到大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小认为“杀人是很痛苦的”,“杀了的人也有冤枉的”,到长大后,“我要亲自动手”,“是行刑人就不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而神态的前后变化更是反映了一个纯真、羞涩的孩童向有着莫名兴奋的刽子手的沦落,小时候一听到杀人,“苍白的脸上浮起女孩一样的红晕”,而长大以后“脸一下子涨红了”,“这是高兴的缘故”。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从不自觉的自由天性到自觉的社会化人性的社会濡染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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