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必遥远的过去:1966年北京大学工作组案 (1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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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务工作队”就是特指文革初期刘少奇主导下派驻文教系统的大批工作队——不仅于北京也包括其他地区的。

        要了解“特务工作队”先得回头说说“四清”运动。

        “四清”本来是63年5月依照“前十条”开始的“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起初是比较单纯的清经济活动;但仅仅三个月后的9月份“后十条”出笼,特别是64年5-6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由刘少奇挂帅,亲自指挥四清运动之后,“四清”就迅速演变成了“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清理阶级队伍划清阶级阵线”,打击面迅速扩大。毛泽东曾对“后十条”表示过相当程度的怀疑:“三个月……哪有那么多经验?”。“四清”之所以在后来被评价为“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就源乎于此。

        不过“四清”更严重的问题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它的一整套工作方法以及总结出来的所谓“桃园经验”。

        细究毛泽东所赞许的“前十条”和基本体现刘少奇风格的“后十条”,很明显可以看出:刘少奇对农村干部中的问题比毛泽东估计的严重的多——当然,另一种可能是有意识的要汰换掉毛泽东留下的一套基层干部班子。这导致“后十条”明确改变了原来依靠基层的作法,规定在每个开展运动的点上都必须有上面派去的工作队。而这些工作队的工作方法有着极鲜明的刘少奇特色,我的个人看法是:刘少奇很可能是把他革命时期主持白区工作的那一套经验混合自己的一些想当然滥用在这里了。

        这使刘少奇的“四清”工作队处处体现出一种让人哭笑不得的“特务运动”风格。尤其在大吹王光美的“桃园经验”之后,这种“特务工作队”的干法更是登峰造极,而且居然演变成了一套“标准程序”。

        简单来说也就是:

        第一步:秘密扎根串连,“工作队开始下去要做秘密工作”、“工作布置不要漏出去。”。工作组进村一不表明身份而不交代政策而是秘密的“扎根串连”、“找正根子”寻找“可以依靠的对象”(这闹出过很多笑话比如:新城县有一个老贫农,因为成分实在太好了结果同时被5名工作队员当作“根子”,而这5名工作队员又互相保密,结果“扎根”了二十多天,五个人此来彼往各讲自己的一套话,闹得老头莫名其妙头昏脑涨。);

        第二步:“发动群众”,大搞“干部下楼”。具体到执行中也就是先把干部统统赶上“楼”然后大搞人人过关检查。比如被当作“经验”的桃园大队,总共46名干部,被“赶上楼”过关检查的43名,被批斗的39名。有的干部只是私分了两斤挂面,有的干部只是吃了几顿伙饭就长时间不能下楼,有些给队里烧火、做饭、卖菜、赶车的社员也被列为“四不清”对象。处分的时候开除党籍、带“坏分子”帽子、就地劳动改造甚至武斗体罚都不在少数。北京郊区通县,去了2万人的工作队,有110多个工作队打了人,自杀的有70多起,死了50多人。“四清”中凡是王光美过问过的地方,“四清”后几乎都有干部大换班;

        第三步:“运动群众”。以刘少奇的理论,“放手发动群众,要了解和掌握群众运动的火候。”所以工作组在“发动群众”的阶段是宁左勿右,群众发动之后就宁右勿左。说来似乎有理,但细一琢磨便可明白这只能是由城市官僚来包办代替群众运动和农村基层工作的同意语而已。

        事实也正是如此,刘少奇“四清”中搞的是“大兵团作战”,如河北省只“四清”了十个县却派出了整整十万工作队员;新城县一共二十八万人口,工作队员达到14000余人。分析起来,既然讲究“秘密”那也就不能说“大兵团”是出自对声势浩大的偏好,只能说为了“掌握火候”包办代替群众运动,庞大的工作队自有其不得已的一面。

        这种包办代替很多时候是相当极端的。常常是大会小会均由工作组包办,发言稿由工作队起草修改,物色“演员”,进行排练,预演,然后出场,甚至表情也都由工作队指点。例如在定兴县四清时,王光美导演了一场斗争王树海的大会,会场专门搭起了一间导演室,王光美坐在幕后,指挥全场,会议的每一个主持会议的人都要通过一个布帘向她请示(这个例子出自文革中的调查资料,不过我认为这比有些宣传可信的多。因为我不认为当时的基层干部和农民会很熟悉“垂帘听政”的故事,他们要编这样的谎话未免难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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