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我们这些“低素质”的人不可能真正的了解一夜美国人那么“精英”的“学者”们那深奥到可以和马里亚纳海沟媲美的微言大义,或许我居然会怀疑他们的高尚道德情操这么恶劣的行径将成为我在搞“文字狱”、“文革遗风”的铁证了罢。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不信任他们还是怀疑他们的道德情操,还是觉得:
既然他们都这么“精英”这么“学者”了,那么讲的话也就不大可能属于“严于律己”的性质,不大可能是在反思和批判剥削阶级对老百姓的欺凌压榨,“精英”“学者”们也不大可能会和我们这些痞子刁民以及居然缺乏“对罪恶的集体记忆力”的“道德下滑线”上的人站在一个立场。
不过,作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留给我们这些人的遗产之一,我们至少已经对“专家”、“权威”不再那么恭而敬之了。有了自己独立的头脑,有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因而也就可以从被精英学者专家权威们粉饰的花团锦簇的文字里读到一些哪怕是加工过的事实,从而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了。
我对伯明翰市第十六街教堂爆炸案的看法便是如是。
而且,不知这是否是精英们所乐于面对的:这件案子和发生在中国的两件在时间上相差三十余年的案子很有些可类比的地方。
这两件发生在中国的案子,其一是2003年发生于广州的孙志刚案;另一件则是和美国的伯明翰市第十六街教堂爆炸案基本同一时期的1966年北京大学工作组案。
2.
关于孙志刚案的报道或者称作炒作更加恰当,已经相当多了。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原籍武汉在广州打工的27岁青年孙志刚,象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大约一个钟头之后,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他打来的一个电话,告知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要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晚12点左右,成先生和另外一位同事赶到了黄村街派出所。然而却被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多方找人无果之后,成先生在派出所一个办公窗口见到了孙志刚,私下里谈了几句,被告知“跟警察顶过嘴”,但孙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然后,有警察过来让孙志刚写材料,两人从此再未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又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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