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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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荷花家却与飞云家在同一村中,更是邻居。原本荷花家并不在此地,荷花的父亲和飞云的父亲是战友,在部队认识的,复员后各自回乡,虽然不常联系,但关系却不是一般的好。后来碰巧飞云隔壁一家要搬到市里去,而荷花家里也正打算搬家,结果就住到一起了,作了邻居,两家也好有个照应。荷花没有爷爷奶奶,他们很早就去世了,父辈也没什么亲人。搬到这里来的时候,荷花还没有出生,除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具,过来的也就三个人,她的父母和一个一二岁大的小女孩,是她姐姐,叫彩霞,一个很讨人喜爱的孩子。

有了小云儿他们之后,两家的孩子几乎是不分彼此,可能也从来没分过彼此,都当成是自己家的了,没有一点私心。很不幸的是,两位母亲的奶水却是出奇地少,尤其是小云儿的母亲,根本不足以应付自己的孩子。平常只能靠瓶装的牛奶来维持那脆弱的生命。要是不去燕子或荷花家里,一天一夜能吃上两次母乳就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即使如此,每次也不能吃饱。当他长大后看到那堆积如山的汽水瓶似的牛奶瓶,却不知道是打哪来的,怎么有那么多。父亲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说,那就是钱。后来才听他母亲说,那时,基本上一天至少需要一瓶多的牛奶。对某些人来说,或者对现在来说,确实算不了什么,一瓶也就一块几毛钱,现在搭趟公车都还嫌少,但在那时,牛奶对他们来说,也可以说对好多人来说,可能也算得上是奢侈品。每天必不可少,更何况是对上有老下有小而又没什么收入的农民。再辛苦,一年倒头也挣不了几个钱。荷花家的负担虽然好点,却也不轻,她母亲的身体不大好,花费也是很大的。

你来我往,三家的孩子就到一起去了。说来真是有点搞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据说,每当三位母亲抱别家孩子的时候,燕子和荷花总是哇哇的哭个不停,吵闹不休,一副独霸的样,倘若有那个能力,恐怕早就跑过去又拉又扯再加上几脚了。更甚者,倘若彩霞在场,总是缠着大人也要抱,而且不许抱别人,即使是小云儿的母亲抱别人也不行。弄得大人在看热闹的同时,也微有尴尬。唯独对飞云是十分例外,在别人眼中,有着她们同等的特权。大人们见得多了,每次见面总是不死心地故意惹惹他们,看着他们天真的举止,也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大人说到他们的时候,已不说他们很认生了,而是认人。最常开的玩笑却是眼睛还没睁开就开始喜欢人了,“这么小就护着你,看你长大怎么办”,“给小云儿做媳妇好不好?”懂或不懂,心还是要开的,或许算得上是一种交际的乐趣。

好像爱看他们笑话似的,当他们能够分辩一点什么的时候,大人们总是哄着他们说:“荷花,你当给我当姑娘好不好?你看我给你好吃的。”说罢,在她面前不断晃动着别的小孩子眼中那诱人的糖果。“不!”想都不用想似的,无论试过多少次,可谓久经考验,但都绝无商量的余地,后来,干脆都懒得理了。再转向扎着稀疏短尾的彩霞,看到那撅着小嘴气鼓鼓的样子,还是别自讨麻烦的好,她没找抢她妹妹的麻烦就已经是谢天谢地的了。至于燕子,自从别人试过几次之后,若不想讨没趣,还是不开玩笑为好,经验所得,一说她就会哭个不停,哄都没得哄,要是有人说:“再哭,小云儿就不要你了。”倒是见效奇快。这鬼主意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终归也可以算是不错的好主意,简单直接,效果又好。若是换成飞云父母说,则是答应得比什么都快,就一个“好”字,既甜又干脆。能说出的字眼不多,懂得也很少,但从出生以后就受到的教育,一些东西或深或浅地留在了心中,至少在此时,即使是人云也云,顺口而成的习惯,都不重要,这也就是传统的家教,没有家规,没有定文,却世代相传下来的。从孩子开始学说话,甚至一睁眼之后,灌输的多半是父母亲人的名字,学说话,认识事务,也往往是从父母亲人熟人的名字,面相开始的,爸爸叫什么,妈妈叫什么,他是谁,我是谁……之类,一点点地积累起来的。别的不一定知道得有多少,儿女要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意识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虽然并没有谁去教什么。作了小云儿的姐姐妹妹,自然能同他在一起了,也无怪乎答应得那么爽快。若是有人对小云儿说同样的话,保证有两个哭,一个跑得还很不稳的拉着大人的手往那拽,看那势头,恐怕是去抢人的。百试不爽,引得周围人无不摇头称奇。听大人们说,燕子有几次真的缠在飞云家里不走了,最后虽然趁着睡着后抱回去,也还是闹了好一阵子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