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给这个故事取名叫做《超人》。
然而。在随后的几年内没有一家出版社对他们的作品感兴趣,他们穷困潦倒。
1938年,他们的漫画得到了国家联合出版公司的关注,这是一家新兴的漫画公司。也是DC漫画公司的前身。
于是,《超人》发表在《动作漫画》上,西格尔和舒斯特以130美元将版权卖给了公司。
不得不说,这和白送没什么区别。
不过谁都没有想到,正是这本《超人》拉来了美国漫画的黄金时代。
林子轩自然不会犯这种错误,他明白《超人》在后来创造了多大的利润。所以这本漫画的版权一定要掌握在他的手里。
他寄给彼得逊律师是想在美国出版,就算是自费出版都无所谓,但绝不卖版权。
他在后世看了一部美剧,叫做《超人前传》,详细讲述了超人成长的过程。
林子轩为这部漫画写了脚本,介绍了整部漫画的设定,包括超人出生的氪星,超人在地球上成长的环境,他的朋友和敌人等等。
执行人就是他从美院拉过来的三名学生。
目前来看,日本市场是不用想了,日本想要恢复经济至少需要几年的时间,那么只能向美国市场进军了。
唯一的难题是这三人都没有去过美国,他们刚开始画出来的美国怎么看都有上海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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