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者交待之二
关于一九六○年送一批少年去山西祁县的经过情况
一九六○年六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杜蔚然从市局开会回来,对我和李仁堂说:“经过公安部同意,黄局长要我把上海现押的少犯送一批到山西去,三千五千都可以,山西省新建一座纺织厂,可以把少年犯送去当艺徒,马上就要办。现在少教所已有几百人,再收它一批,可以先送去一千五百至二千人。”当时,杜蔚然要我们立即电话通知各分局的分局长,并提出三条:(一)年龄在十三周岁以上,发育正常,个子比较大的一些的;(二)有偷偷摸摸,教育不改,经过家长同意的;(三)向家长说明送到山西劳动,从事学习技术,到一个纺织厂里当艺徒的,同时说明,只要经分局长审查批准,即可以送少教所集中。对此,我们感到很突然,正在犹豫时,杜蔚然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说:“你们怕什么,我先来示范!”就先打电话给杨浦分局魏光局长。接著我和李仁堂按照杜的讲话分头向各分局作了电话通知。
电话通知后,不过三天,各分局于六月十六日即开始送人。少教所容纳不下,又借用民政局遣送站的房屋收容一批。一个星期以后,约收容了一千三百名左右。当民政局获悉要送一批人去山西,就向杜蔚然提出要将遣送站收容从农村流窜来上海迁返不归的一百多名儿童也一同送往山西,由于有的小孩子的家长向市委反映了这个工作存在著问题,说公安局把戴红领巾的在学少先队员也收容起来送到少教所了,市局政治部主任邵健亲自下来检查,要我们对已经收容的少年教养人员配合各分局进行审查。不够条件要分局带回处理,并停止收容。由前劳改处付处长王东旭组织我们一批干警,一方面分头通知各分局进行审查,另一方面我们也派人去少教所进行审查,分局发现不够条件的,将名单送到少教所,就这样对人民极端不负责任地审查剔出了一百多名,交由分局带回处理,其余的少年一千一百九十名,连同少教所原收容的少年犯四百五十名,共计一千六百四十一名,于六月二十四日晚上送去山西省祁县。
根据杜蔚然说,一九六一年八月,山西省厅有个付厅长来沪,提出他们对少年管教所所收容管教的少年进行清理的意见,要上海市公安局派人去山西协同进行清理工作。九月下旬,以前劳改处付处长肖作霖为首,和市人民检查院检查员朱孝全,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孙鸿详,少教所长王文长,管教科科员姚宜禄,以及各区公安分局的干部十余人组织了一个班子,在山西会同他们进行检查清理工作。当时,从山西初步调查摸底的情况来看,属于不应收容管教的共约六百余名,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七。杜蔚然不同意山西的意见,认为政策检查和清理工作应当分开。政策检查按国务院规定的四条,错收容的,应分为完全错了的和基本错了的;清理工作要考虑到上海大城市的特点,少放回来一些。杜蔚然并且提出了一个错案要控制百分之几以内的框框。因此,这次政策检查和清理工作,和山西的意见并不一致,有很多争论。最后,不得不双方一起去中央公安部。将有分歧意见的案件材料带去逐件汇报解决。经过检查,实际上清理放回上海的,当时只有一百多名。
最近,检察院叶耀忠同志来电话了解一九六○年送山西一批少年教养人员的经过情况,朱大经同志也要我去市局介绍这个情况。由于我只在一段时间参与了这项工作,仅了解收容遣送的部分情况,故专门打了长途电话到山西省公安厅劳改局询问,据该局王树昌同志说:现在山西还有上海送去的少年犯三十一名,刑满留队就业人员约三百零七名,少教养人员五十六名,解除教养留队就业的二百零二名,共计五百九十六名。
以上我所回忆到的经过情况,虽然不全面,但已充分说明市局党组织领导上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不顾党纪国法,不讲政策原则,把一些犯有一般缺点、错误的顽童采用劳动教养的办法处理,而不是徇徇善诱,因势利导,教育他们改邪归正,以致于使一部分青少年背上了不该背的包袱,受到歧视。黄赤波、杜蔚然对于收容一、二千名少年教养人员的重大问题,事先不加研究,草率决定,而且从收容到遣送前后仅花了十天左右的时间,可见其荒唐到什么程度。他们完全以做官老爷的态度,不关心人民疾苦,不顾这些青少年的前途。甚至在发现这项工作中存在著不少问题的时候,还是顽固坚持错误,定下了所谓错案不超过百分之几的框框,根本不讲实事求是,完全违背了毛主席的教导。现在看来,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黄赤波、杜蔚然顽固地推行了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完全没有群众观念。
作为我本人来说,不坚持党的原则,对上级“指示”唯唯诺诺,也没有加以抵制,而且忠实地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因而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对此,我也有一定的责任,深感痛心,除了在机关内部要作检查批判以外,希望你们也对我进行教育批判。另外我还在继续回忆和作必要的访问,如有新的内容,立即整理送来。
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管教科
科长王启和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参与者交待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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