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已经坦白了自己对这三件案子的看法,以及我的思想,我的判断。我能够保证的是这些是真实和不虚伪的。至于其他人——喜欢这些文字的抑或反感这些文字的,当然都可以保有自己的看法。那是各人的自由,我无意干预无权干预也无能干预。
我所要补充的只是一句话:这三件案子都是以某一“特殊人群”的受到伤害而引发的追求人与人的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的重大事件,这说明它们的起点也就是社会是有着类似的一面的。而它们的处理结果——
唉,唉,怎么说呢?我决不以为从一个人民可以奋起打倒位高权重的国家主席的时代到只能用若干比受害者更加可怜和无辜的多的打工仔来搪塞人民的怒火的时代,是一种“进步”。
所以,当然必须作出反思,找到经验和教训。
哪怕必须翻越高耸入云的谎言之山川。
6.
然而反思不仅是艰难,同时也是痛苦的。
从可以奋起打倒国家主席到只能用可怜打工仔来敷衍塞责自欺欺人,两相对比,巨大失落之余我无法对问题的焦点所在视而不见:我们失去了毛泽东。
我们的社会出现了如此可怕的转折,转折点是在什么地方呢?是在毛泽东去世的那一刻么?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
蒋介石在台湾讲:“中华民国……就是已经亡了国了!我们都做了亡国奴了!”;苏联崩溃之后似乎没有人这么说,然而人人的心里也都清楚,苏联——苏联人民,亡了国了。
那么,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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