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必遥远的过去:1966年北京大学工作组案 (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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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后来的66年十月底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汇报会和中央工作会议上公开承认了自己的失误:“我想在我没死之前树立他们的威信,没有想到反面。”、“常委分一、二线,搞书记处,是我提议的;再么是太过于信任别人了”。

        不过,从毛泽东的同一篇谈话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毛泽东直至此时此刻仍是对刘少奇抱有期待的,比如——“对刘少奇不能一笔抹煞。你们有错误就改嘛!改了就行,回去振作精神,大胆放手工作。”、“决不能完全怪少奇同志和小平同志,他们有责任,中央也有责任,中央也没有管好。”。

        北京大学工作组案以及和它同时期的一大批类似案件就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5.

        1966年5月25日,也就是“5.16”通知发出不到十天之后,在北京大学大饭厅中贴出了哲学系聂元梓等七人尖锐指责北京市委大学工作部和北京大学校党委的大字报《宋硕、陆平、彭佩云在文化大革命中究竟干了些什么?》。

        大字报的七位署名者中,聂元梓是抗日战争时期就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时任校党委委员、哲学系党总支书记;赵正义是系党总支副书记;其余五人也都是中共党员,其中除杨克明刚刚调出该系之外,都是哲学系教员。

        这份大字报后来被指称为是康生和他的夫人曹轶欧“指使”下写出来的。这种说法的根据似乎应该是康生曾经讲过“聂元梓同志的大字报就是在我爱人他们的促动下写的”。但是“促动”和“指使”显然有着巨大的区别。而后来聂元梓本人的回忆也提到:她问曹轶欧:“能不能给北大党委书记陆平贴大字报?”,曹轶欧说:“能。”又说,中央的“五一六通知”是纲领性文件,只要符合通知的精神就行,要很好地学习“五一六通知”。

        仅此而已——这才合乎道理,康生确是大才子(康生、陈伯达都是名列建国之初七大书法家中的人物,学问是极好的。)不假,不过若说他当时就看出了这份大字报会因起那么巨大的反响所以事先“指使”和他并不那么熟悉的聂元梓来写这篇大字报则不免太未卜先知,过分高看康生了。何况根据后来的一些资料,那份大字报甚至不是聂元梓本人执笔的,而是别人写好之后才征求她的意见请她署名。她之所以会名列第一位是因为在七个人中以她的职位最高资历最老。

        这份大字报引起了巨大反响,在全校议论纷纷的同时被批判的党总支也迅速组织力量对聂元梓等七人发起围攻——“在大字报贴出的短短半天时间内,全校自发地贴出了一千五百余张大字报,其中绝大多数对聂元梓等人的这张大字报加以驳斥和揭露。当时还有千余人围着聂元梓辩论。”。呵呵,好厉害的“自发”。而且还不止于此:当天深夜,当时主持中央工作刘少奇、邓小平派人匆匆忙忙到北大给这份大字报拍了照;新任北京市委书记的李雪峰和高教部长蒋南翔随即亲赴北大,先开校党委会听取陆平、彭佩云等人的汇报,开完校党委会后的晚上十点多钟又立即召开全校党员大会,作“稳定局势”的报告。

        李雪峰的这篇报告有些地方是很诡异的。老实说,其中的一些基本观点比如“党有党纪、国有国法”、“贴大字报要经过批准”、“文化大革命……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有步骤的进行”充其量算是套话空话和官僚观念,当然偏袒是很明显的;相比之下我更感兴趣的是他明确说到了“北大出现了几份故意泄密的大字报”、“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的,要内外有别”。

        以李雪峰北京市一把手之尊,在北大党员大会上给“几份……大字报”定下了“故意泄密”的性,那无疑是要对付人了。而“故意泄密”这四个字也很耐人寻味。

        一种可能是并无特指——这可能性实在太小了。这四个字是为“几分……大字报”“定性”的。李雪涛好歹是北京一把手,相当过去的京兆尹的人物,在著名学府的北京大学紧急召开的全体党员大会上怎么也不可能完全说空话无的放矢。后来聂元梓等人受到的围攻批判迅速变本加厉也说明这“故意泄密”的“几份……大字报”里至少包括这份《宋硕、陆平、彭佩云在文化大革命中究竟干了些什么?》。

        第二种可能是李雪涛纯粹是在搞冤案,“故意泄密”纯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因为这份大字报完全是针对当时的北京市委大学部副部长宋硕的“紧急指示”和北京大学党委正副书记陆平、彭佩云的具体工作部署的,实在扯不到什么“国家机密”上去(我会把这份大字报贴出来,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看分析分析。)。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区区一个北大哲学系党总支书记聂元梓和几个年轻教员的大字报何以竟至于引起校党委那么强烈的反击,甚至“上达天听”惊动了国家主席级别的人物,还要北京一把手亲自到北大“稳定局势”则无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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