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着实说到焦耳的心坎里了,甚至让他有点恍惚,出神片刻。
焦耳对科学一直抱有强烈的热爱,从很小时候开始,他就有着仿佛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只可惜,父亲要求他接管家族生意,因此他不得不把商业当做自己的主要工作。
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像威廉·汤姆森那样,去做一个大学教授和职业的物理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做一个成功的啤酒厂主,也不算糟糕,至少生活富足,这已经让大多数人羡慕了。
但没有哪个啤酒厂主会名留青史。
焦耳注视着空酒杯,过了一会,才又开口:“其实这些话可能更适合你,马哨,你才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的天才。”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你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居然可以将物理学钻研到这种程度……我想,在你面前,欧洲的任何科学家都不得不汗颜。”
马哨说:“我的处境其实还不错,毕竟我好歹是一个大部落的酋长。相比之下,我的族人乃至其他原住民,他们的处境更加艰辛,不管是在知识的道路上,还是其它。”
“能和我说说你的部落吗?”焦耳不禁说道,“我没去过美国,对印第安人更是几乎一无所知。我偶尔听闻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消息,都把你们当做未开化的野蛮人,现在看来,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当然。”马哨点头,“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说法,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美洲原住民,而不是印度人,这是哥伦布的错误。尽管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们自己都习惯了这个称呼,但我还是希望这个错误能得到纠正。”
“理应如此。”焦耳说。
“另外……美洲原住民是野蛮人,这个说法也不能说是错误。”马哨说,“北美洲的大多数原住民仍处在石器社会,没有制造金属工具的能力,没有文字。在文明的道路上,我们确实比欧亚大陆晚了几千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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