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参冷眼旁观,两个个人似乎都同时回想起八年前那场汉水北岸的辩论。论辩才,熊徇确实不如方兴,但是在嫡长子继承制上,大周和它的诸侯们都出过不少弊端,这让方兴不易作答。
更何况,熊徇之所以提这个问题,便是有了不立嫡长子为楚国世子之心。
换作此前的历代楚国国君,想立谁为太子,绝不会征求第二个人的意见。而且楚国不立嫡、不立长的惯例比比皆是,毫不稀奇。只不过此时楚国有意讨好大周,故而熊徇也担心废长立幼是公然挑衅周王室嫡长子继承制的权威。
过了许久,方兴辩道:“嫡长子继承便是为了早定宗法,以大宗统御小宗,小宗开枝散叶。更何况,嫡长子第一顺位继承,其余诸子便无觊觎君位之心……”
说到这,方兴戛然而止。
舒参心知,熊徇最不愿意听到的就是这个——他本就是他父王最小的儿子,按大周这套嫡长子继承制,前面三个兄长比他更有资格即位。可如今,笑到最后的却是身为幼子的熊徇,方兴这话显然触到他的逆鳞。
但熊徇似乎并未发作,而是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道:“以我看,蜀国的制度就很不错!”
此言说罢,堂上众人皆默默不语。
舒参知道,蜀国人的继承制度恰恰与大周相反,推崇由国君最幼小的儿子继承王位。这样的继承方式自然有优点,那就是即位时的新国君年轻气盛,可以在位很长时间,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稳定。
当然,弊端也很明显,幼子毕竟年纪最小,不像他的兄长们那般羽翼丰满,很容易让手中的权力旁落。另一方面,如果旧君长寿,很可能会像现任蜀王那般将子嗣们熬死,白发人送黑发人,任凭鬼午这样的权臣宰割。
方兴不以为然:“此非正道,还望楚君休生此念。”
“是么?”熊徇不置可否,转身来问舒参,“舒元帅,我听你曾说过,早先羌人、夷人便是如此,以幼子继承君位,可有此事?”
舒参起身道:“然也,此乃‘幼子守灶’之制度也,在游牧部落中倒是常见。”
熊徇故意拉长声调:“哦,愿闻其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