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两类人的犯罪,往往都是可以通过一定法律去进行修正的,前者固然不用多说,只要给于他们相对安逸的生活环境,他们就不会做进行任何的犯罪行为,他们的犯罪,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因为逼不得已的原因……
而后者,只要他们意识到触犯法律的代价,他们就自然而然会受到震慑,从而在法律的震慑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随意的罔顾法纪!
简单来说,犯罪的人,只要不是死罪,那么终究是有可以被改造的空间存在的!
他们本身,其实很多时候,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只是受到犯罪能够带来的利益的影响,才会进行犯罪的行为,当他们意识到犯罪行为的风险的时候。就会大大降低他们的犯罪**……
这样的人,和纯粹意义上视法律与无物的恶人,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
黑玫瑰古堡。
一个国家,想要建立好的健康的人道秩序。那么就必须要在赏善罚罪做出表率……
只有真正把这两点做好了,人道秩序才能够健康的运转下去……
当然,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人道秩序最根本的体现,就体现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之上……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所有违背这个人道原则的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不管是什么国家的法律,都必定或多或的存在有漏洞……
而只要法律存在漏洞,就势必存在有利用法律漏洞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