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一身崭新玄袍,外罩着黑纱似的氅衣,端坐在铜镜之前,任由漂亮的舍人之女红着脸将湿漉漉的长发盘髻,束上玉环。
“公子,蛤蜊请见。”
“进。”
蛤蜊推开门,垂着手靠近李恪,自怀中取出一方木简,双手递上。
李恪瞥了一眼。
【赵武安牧之嫡嗣,雁门学子李氏恪请见百越将军屠公】
工整的字迹由秦隶书就,看内容,大概就是李恪要蛤蜊递送的那份拜谒。
“看笔迹,应当是禄代笔的吧?”
蛤蜊轻轻点头:“臣读书不多,唯恐镌写不洁,疏漏了礼仪。”
“确是一份合礼的拜谒。”
拜谒的目的是为求一见。一般来说,要在其上书录自己的姓名籍贯,家世身份,并最大限度地抬高主家,让主家感受到请见者的尊敬和重视,只要具备了这几个要素,递上的竹简就是一份合格的拜谒。
不过,或许是酒醉未醒的原因,李恪就是不愿拘礼。他嘴上说着认同的话,手上却毫不犹豫把竹简一抛,随手丢进炭盆。
“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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