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长点记性(三千大章)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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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放到大唐这会来说,林森这一手,已经可以说是开宗立派的一代书法家了,毕竟那赵孟頫能被后世评为“楷书四大家”之一,与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并称,这书法造诣之深也是可以想见的。

        有了这样一个基础后,林森又慢慢的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尤其是因为性格和经历的不同,林森的字所传达出的精气神,肯定还是有别于赵孟頫的,渐渐的也有了自成一家的气候。

        要不然上次李世民见到林森作为礼物送上的那些作品时,也不会那么惊讶了,毕竟李世民的一手飞白体也是当世有名的,而且手里也有着不少二王的真迹,那见识绝对是非同凡响的。

        连他都惊讶万分,可见林森的字绝对是独具一格的,可不只是看着漂亮,其实虚有其表的银样镴枪头而已了。

        而林森写的是一句“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也是出自《老子》的名句。

        后世的林森就很喜欢这一句话,经常当做自己的签名来用,对这一句话可以说有一些理解吧。

        再加上赵孟頫的楷书也多承自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俩,同时深受黄老之学的影响的,写这句话同样能够很好的体现出赵体的精髓来。

        至于林森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其实很简单,因为林森后世就是沂州人,搬进城里住以后,就一直居住在王羲之故居旁边,这要是连王羲之和赵孟頫这类的书法名家都没一点了解,也太不像话了吧。

        那周围的几条街,更是成了各式书法工作室和名家汇聚之地,林森天天打那边经过,逢年过节的少不了还要去逛游一圈,看看他们的作品,总要受些熏陶吗。

        况且他的书房里就挂了一幅赵体的作品,写的就是他最爱的这一句,还是他后世的父亲,找一位精研赵体的朋友给写的,自然是印象最为深刻了。

        “好,郎君这字,分明脱胎于某家先祖之躯壳,却又别具一格,俨然已是自成一家了。

        反倒是某一直囿于先祖之荣光,徒具其型耳。惭愧,惭愧,是某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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