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郑飞vs林长峰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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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牧云歌吸收龙血之时,龙华施展的便是自己的气域,其一是在保护牧云歌,亦是隔绝外界而已。

        林长峰没有成为天尊,没有形成与自己匹配的气域,自然可以随意更换气势。看到林长峰此举,王婵微微皱眉,对于林长峰的托大,心中有些不满。

        毕竟两者实力相当,虽然形意拳是五岳门的基础,可是对方施展的拳法,显然不是普通的形意拳,而是单一的豹形功法。

        走过修士之路的她,自然知道单一修炼一种功法,更容易让气势融入本体,更容易踏入天尊之列,对于郑飞的天赋王婵,也是暗自点头认可,没想到世俗之人,成长真的如此快速,那异空还真是令人好奇。

        当然王婵对于林长峰的不满,便是在与林长峰舍弃他的剑术,反而用其了最为基础的形意拳,这种舍己之长,攻敌所长之举,无疑拉开双方的差距,如此的心态令王婵为之不屑。

        无论任何功法武技,还是典籍法术,都是为了修身养性,趋福避祸而已,说白了就是击杀敌人,扫清前方的一切障碍,以便走的更远。

        可林长峰毫无杀敌之意,着实令他大打折扣,看来修士的日子,也真是太平稳了,让他们丧失了本心。

        见到林长峰舍弃长剑,郑飞对他还是抱有好感,心中却微微冷笑:“这sb,真TMD的可以,竟然这样白痴,小爷便留你一命。”

        在异空的实战,当林长峰收起长剑的那一刻,便让郑飞发现对方的破绽所在,前脚一踏,身子瞬间化为一道残影,几乎是贴着林长峰而过。

        当林长峰如龙爪的左掌,扫过那道残影之后,心中也顿时一寒,知道自己大意了,对方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高上一等,已经介于气域与气势之间,也就说只差一步,对方绝对可以稳步踏进天尊之列。

        ‘噗’的一口鲜血,被身后郑飞的一记肘击击中,顿时一口鲜血喷出。

        败了,就在短短的一炷香之内,林长峰便败了。谁也没想到林长峰败的如此快速,同时也对世俗之人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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