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特立独行的点了份咖啡又点了杯牛奶,煎肠有些焦了,煎蛋倒是勉强过关,起码还是黄白相间的,又拿了两瓣牛油果和一些圣女果配着吐司吃,最后又舀了一大勺生酱,选了一个靠近灌木的角落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我把现在的我定义为变相失恋患者。
自己虐自己,非虐不可,不虐不行的变相失恋患者,但是我相信,比起克劳斯未来的家族团聚,正常的生活,这些都是值得的。
当我将最后一个圣女果送入口中的时候,克劳斯像是被我发出的脑电波吸引了过来,他背着手出现在餐厅的门口,望着他挑眉下的笑眼,口中的圣女果被我牙齿一夹,滋出来淡红色的果汁酸酸甜甜的充斥着我的口腔,正如我现在的心情。一边想见他,一边又不想见到他。
他悠闲的走过来,全然忘记昨晚的不快,他自然的拉开椅子,悠然落座。
我挑眉,饮了一口咖啡,问:“你去做了什么?”
“哦,无关紧要的事情。”克劳斯视线在我的牛奶与咖啡间来回周旋,最后得出结论:“还真是与众不同。”
我启唇:“半斤八两。”
“哦,对,给你买的手机。”说着他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拿出一部手机,黑色的机身,被他握住手掌里,他推向我:“卡已经办好了。”
“thankyou”我也不客气,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因为这是我来到这个时空第一部手机。
在后来的半天里,克劳斯一直陪在我身旁,他很少喋喋不休,反而是我成了话痨,他只是背手默默的听,有时候会挑眉微笑,一言不发的望着我,每次对上他的眼睛,我总会害羞的移开。
他带我在镇里四处逛着,对这里倒是很熟悉,一直到暮色降临,在一家书店外,他停下步伐,沉着声音,期待的看着我:“不知道是否有幸能邀请你与我去一个地方。”
我嘴上没有回答,但是手却搭上了他探过来的手掌上,嘴里还念叨:“神秘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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