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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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是代言?”

        做艺人的,谁不喜欢广告代言啊?

        不光是因为有广告,代表了人气。还因为和诸多的活动比起来,广告代言最轻松不过了。

        拍广告的劳累程度,甚至都不如拍MV。

        可广告却会长时间出现在电视等媒体上,经常性地被大众看到。

        从宣传的角度讲,广告代言绝对是性价比最高的活动。

        最重要的是,代言广告的话,会有代言费啊。

        顶级明星的话,一个广告代言,就有几亿的收入呢。

        也不干什么,最多拍一个短片,说几句台词,摆几个POSE,就能有几亿的收入,到哪儿找这么好的活儿啊。

        以往石振秋只跟《无限挑战》的哥哥们一起代言过广告,分到自己手中的,根本就没有多少钱。

        而且广告商们看重的,只是《无限挑战》的品牌效应。

        至多刘在石更加重要一些,其他人嘛,都是跟着混的。

        现在好了,自己居然有单独的广告代言了,而且还是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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