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提出意见,外国人集中在电影要明确李昂和马蒂娜之间的关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含蓄让他们看的不是很明白,他们不喜欢暗示。
中国人的问题集中在马蒂娜身上。一个小女孩应不应该自己报仇,还要学习开枪杀人。
虽然马蒂娜最终没有杀人,而是返回了女校,可这样的电影会不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宣传坏的榜样,到时候教育界的学者恐怕会攻击这部电影。
报仇这种事情应该交给大人或者警察,而不是由小女孩来承担。
还有电影中的剧情反映了上海社会治安状况的混乱,可能会引起政府部门的不满。
电影的结局同样不能让所有人满意,有人觉得好。善恶有报,小女孩没有走上歧路,也有人觉得李昂不应该死,观众不愿意看到主角死亡。
这就是中国,拍摄一部电影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
不能暗示这个,不能宣扬那个,各种条条框框。
如此一来,无论是题材还是思想都被局限住了,还谈什么发展,不解放思想。中国电影就没有出路,光靠那些低俗的喜剧片永远没有前途。
林子轩在拍摄《杀手李昂》之前就考虑过这些,这次试映会把问题集中了起来。
但他并不打算放弃在上海的公映,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
1924年,北洋政府内务部发出通令要求进行电影检查,但北洋政府政权更迭频繁,根本没有能力对国产电影和进口电影进行全面审查。
中国真正的电影审查制度开始于1930年,民国政府颁布了《电影检查法》。
1931年组成了电影检查委员会,并于6月16日开始检查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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