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女性的权益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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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生丝以出口到欧美为主,为洋行生丝出口服务的买办、包括和洋行出口生丝联系密切的丝商,是上海现代缫丝工厂创办和主持者的一个重要支柱。

        这些丝厂的经营者,既是洋行买办。又是兼营丝号的经纪人。

        他们打着洋行的招牌,依仗着西方人的势力来扩大经营,垄断缫丝行业。

        女工是丝厂和纱厂的主要工人来源,占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在上海至少有四万女工在丝厂和纱厂工作。

        这些女工大多数并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是来自外地,以来自苏北地区的居多。

        她们被包工头带到上海,安排进入工作做工。

        包工头付给女孩父母一小笔钱,一般分三年支付,总额为30到50元不等。并立下包三年食宿的契约,但在这三年内包身工的工资全部归包工头所有。

        因此,她们的生活处在包工头的严密控制之下。

        另外还有一种“带饭”制,就是女工每月付给包工头八元的食宿费,但这个关系不签署契约,可以随时取消。

        这些包工头都是社会上各种势力的成员,他们和丝厂老板勾结,共同盘剥女工。

        这是这个时代的普遍现象,工厂不负责直接招工,而是交给包工头,这样一旦女工出事,也是由包工头负责处理。

        一家丝厂需要上千名女工,上海十几家丝厂,丝厂女工总数就有上万。

        向警宇准备组织丝厂女工罢工,抗议工厂和包工头的剥削,林家在上海纺织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她找林子轩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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