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浙江人炒房的历史源远流长。
到1921年,每年房捐地税占租界财政收入一半以上,最高达到四分之三。
这时候,租界内真正具有土地开发能力的华商房地产公司并不多,规模也比不过外商,大多只是管理出租而已。
但房地产行业的高额回报让华商们纷纷动心,想要分一杯羹。
1922年,上海滩的顶级家族,盛家的三公子盛生颐以白银50万两开设美商招牌的溢中地产行,从事房地产买卖、抵押、经租、建筑设计等业务。
林子轩感觉得到,一个房地产大开发的时代就要来临了。
趁着地价还没有被哄抬的过高,他准备以建设新戏院为名在法租界拿地。
以他的资金想要开发建房子有点困难,但却可以囤积起来,等待升值。
有了冯敬尧在法国人那里的关系,他可以事先知道法租界未来的发展规划,哪里要修路,那里有大工程,地价肯定会上涨。
他没办法和外商争,也不能和财大气粗的宁波帮争,只想搭顺风船捞一笔资金。
于是,他把收购戏院剩下的三十万银元投入到了地产行业。
不少大胆的商人都是从银行大笔的借贷,然后炒地皮,建房子,赚了钱继续炒地皮,资金成倍的增长。
在这个时期,的确出现了一些依靠房地产发家的商人。
林子轩的胆子不大,他信奉稳健的投资策略,虽然不能一夜暴富,但至少不会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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