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写的超短篇,颇怪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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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右手操起那把惯用的长刃木柄水果刀割向自己的左腕,果绝的一如当初决定抛下一切。
看着殷红的血从那个切口慢慢地涌出我的身体,带着我的生命一点点的逝去,我的灵魂也渐渐地剥离了我的身体……
自杀的人死后是不能进入天堂的。怕尽了生命的孤独,更怕死后成为一无所依的飘零孤魂,我不得不让地狱收留,毕竟在经历十八层地狱的苦熬之后,我仍可进入轮回。
眼前的凶神恶煞正是冥王,没料他见到我这个貌若天仙,却红颜薄命的女子后,竟起了恻隐之心。他说:“念在你生平一向为善的份上,就让这功绩和你草菅性命的过错相抵吧。此外,我还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于是我说:“就让我亲眼看着陪伴自己二十年却憎恨不已的躯壳化为尘土吧!”
我无声无息飘回尘世。
家中一切如昔,没有灵堂。只有地板上隐约可见的血迹在向人们宣告又一个卑微生命的逝去。一切与我料想不差。我难掩心中又一次淡淡的失落。
怀着一种奢望,我一边缓缓向着医院的位置飘去,一边耻笑着自己:怎么还会有人抱着哪怕一丝挽救你的希望而把你送去医院呢?该直接把你的躯壳送去等待火化了吧!厌恶你,渴望早日摆脱你的心情是不会因为你的死去而产生任何改变的。不知不觉已到了医院那死一般寂静的太平间。在靠墙的一隅,我竟然发现自己苍白的尸体。它静静地躺着,宛如我生前的沉默。耳边又回响起周遭人们对我的闲言闲语——她是太孤儿气的那种人,既警觉又敏锐;既容易被感动又容易起疑心;既不能很坚定地相信一个人,又无处奔投无人可依,像一只孤单的小鸟儿。
是啊,孤单使我终于决定放弃自己年轻的生命,也许只有这样,才会让微不足道的我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一点痕迹吧,我痴心妄想着!而此刻留下的东西会是最美,因为我的生命结束在青春最灿烂的时候。
谁又说美不能永恒?当昙花乍现时,摘下它,适当的处理后,就是一朵永远不败的昙花了。而美,便残酷地成为了永恒!
正当我因为这绝妙的想法而暗自得意时,四周的寂静被打破了。太平间里涌入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我的尸首抬了出去。哦,要去火化了。我身形微动,紧紧蹑了上去。
眼前的大厅正要举行我的追悼会。厅内空洞洞的,厅中央的挽幕上挂着我那精心准备、被放大了的黑白照片。我细细打量起来:眼神很空洞,不过这无损我的美丽。渐渐地,有人走了进来。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的眼睛不觉越睁越大:这是我的追悼会吗?这样的场面,这么多参与的人,是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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