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国家…全都荒废掉,这些全都是阻碍人类进步与和谐的东西。人们没有束缚、没有需要缴纳的税金,没有必要请任何人、建立任何愚蠢的制度来管束自己,没有任何可能造成武力行为的集合;当然,人们也不能去扰乱、侵犯他人…否则,死神将带走你!
历来乱世中,统一天下令战祸平息的,势都用武力来血洗天下!如此,十年的痛,却往往可保百年的繁荣安定;只是,之后人类依旧被自己创造出来的愚蠢制度所束缚…
皇帝!?什么鬼皇帝?!我(们)干么请个只会吃、坐龙椅,然后心情不好就把人问斩的蠢猪来统治我…?我给他钱还要看他那张油肥臭脸的面色,这是什么体制?但是,人类的庶民祖先在不知不觉中所建立的这制度,却把后世推向无尽的深渊…也或许,当时有人曾勘破这迷思、隐约想到未来…却没能立即阻止…
而因为有的人就是会主动想去侵害别人,于是人类又制定一些惩戒或团体的规矩,乃至法律…
人类又结合同样文化、环境、社会的人们,于是成了民族、国家,于是便会和‘外族’发生战争…
人类又会选出君主、领袖,于是权力一层盖一层,加上国家和法律的双重茧,人类就此失去真正的自由!
法律真乎保障好人?!法律过重不人道,但法律轻却让犯罪者不易生畏,然后守法者受害,而后犯者可缓刑、假释,出狱再干!
要知道,真要计划…犯罪是可以事先想好、拟定个接近完美的超高成功率之手法;这类情形下,对方处心积虑用奸计来陷害你,你当然不知、不察又被动,怎么去防?有的分明是蓄意谋杀,却根本不会判死刑,然后关不了几年就出来了,还可能继续算帐…
那如果人死了,罪犯也不见得死刑。拜托,被害者可是已经死了耶!就一命赔一命的观点来看,这杀人犯这次犯罪还真‘划算’!
而且,预先详细计划好的犯罪,每次被抓的机会一定小很多,甚至除非要很厉害的人、才‘可能’侦破案子;可是法官判刑却不会因为案件难破、阴谋周详就加重多少,这也是许多国家的法律弊病。
这算是个诡辩…法律限制人私自赌博,却容许智能性罪犯在赔率奇高的、名为‘法治’的赌桌上,大大方方的先想好接下来要怎么‘下’…就算真的很不幸被抓,也多判不了几年。故意杀个人,临时起意和预谋,判决可能就差没多少…但罪犯却可以尽量先计划到非常完善再下手,不但成功率极高,脱身率也是很大、甚至不被怀疑…如果那个罪犯处心积虑而且有点头脑和耐性的话。
法律、公平?公正!…这真是人类自打嘴巴的最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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