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路185号1967年1月10日
上海“六○”事件请愿团抄印
家长控诉之二
在1960年上半年,当时我家里共有七口人,只有我一人工作,经济十分困难。居委会主任姚引章到我家来动员,她说:“你家庭困难,现在党有机会照顾你,让你儿子到山西纺织厂学徒,你不要失掉这个机会。当时我考虑到我儿子年纪太小,只有14岁,有些顾虑,当时没有表示态度,但姚叫了派出所民警陈克伟来“动员”:“你是工人,工人的子女应该服从国家分配”。当时我说不过他,也就同意他们去了。结果我儿子去山西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来信说是住少管所,不是像他们说的纺织厂,我就拿信去问他们,他们竟气势汹汹讲:“厂还没造好,现在是暂时住在那面的”我又等了一段时间,来信仍是在少教所。直到回上海户口登记上也是注少管所转移证,这对我们家长及本人加上了不应有的政治包袱。到目前为止,我们家长还弄不懂,究竟我们子女为什么要去山西受不明白之冤。从以上问题来看,这都是资产阶级当权派无故迫害我们劳动人民,对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表现,我们强烈要求公安部门弄清事实真相,揪出制造这事件的凶手。
受害者夏士荣家长夏阿智
“六○事件”肇事者的罪责
1以“学徒为名,半工半读”为名,逐将一千余名13-14岁的儿童(最小的只有8岁,最大的16、17岁)骗到“山西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
2这千余名少年到晋后,与罪大恶极的阎、蒋军匪特务、地、富、反、坏、右分子关押在一起。并接受这厮们的直接管理、领导、直接的教育。
3这千余名少年在所谓的“工厂”内接受著惨无人道的法西斯教育,受尽了虐待、折磨。
4这千余名少年就此背上了大“包袱”,在家庭、在社会,事事处处受歧视、受迫害,尤其是所谓的“就业”者受痛更为深重。
《六○事件》赴京控告团
一九六七年二月一日印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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