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年后,陈禹山才“回忆”起了这件事:原来张志新的的确确“作风不好”。那位“沈阳的文艺界”人士就是此时被最终证实的。
然而也就在终于羞羞答答承认了“英雄”的确是个破鞋的同时,陈禹山也提出了绝对经典的“辩护”。
首先他提到了张志新受审讯时承认了婚外恋问题却对于“反革命言论”抵死不认——这本来很容易理解,因为“反革命言论”和“反革命罪”的最终确认相关而婚外恋说到底属于个人品德问题,中国法律除了军婚之外是没有“通奸罪”一说的。问题在于按照陈禹山的说法:张志新为自己的婚外性行为辩护的时候居然和焦裕禄联系上了:“在重看焦裕禄故事之后,同焦裕禄相比,她这方面有损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对这一道德过失,她愿坦荡认错。”
真是一流的妙语:一方面定下了“道德过失”的界限,一方面既然“与焦裕禄相比”在“这方面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那么别的方面自然是可以和焦裕禄相比的了。
我这么说或许会被认为是捕风捉影文字狱什么的,然而我无法回避:这的确是文人们的惯技。比如说张志新和宝马贵妇苏绣文或者“著名人士”甫志高相比,“这方面”是否就不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了呢?当然还是有损的,只不过文人们是决不会如此比拟的罢了。
只不知这样的妙语是陈禹山的杰作还是对张志新原话的转述。若是张志新受审讯时的原话,那么张志新是实在太有政客资质了。
此后就是一连串精彩的文字组合拳:
紧随着“道德过失”之后的,自然是这小小的“道德过失”完全应该谅解甚至还更能体现“英雄”的光辉形象了。
按陈禹山的说法,他当年曾采访过张志新的丈夫曾真,了结到曾真“体弱多病”,于是乎“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何况张志新“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于是乎不仅“与张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相比,此点人性局限,仍是瑕不掩瑜,应该说无损于张志新作为一个真理斗士的高风亮节。”,而且“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是不是精彩绝伦?
第一步:限定张志新的行为属于“道德缺失”,并以焦裕禄作比,为此后的“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预作铺张。
第二步:由张志新丈夫曾真“体弱多病”“想见”“身体健康”的张志新因此“在夫妻性生活方面”“可能处于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于是乎“道德缺失”的责任也就有另外的人来承担了,某“英雄”于是清了白——顺便说一句,希望曾真同志会为自己的英雄妻子获得了如此精彩的“辩护”感到欣慰和愉悦。
第三步:张志新“天性喜爱文艺”,自然与“情投意合”的“艺术家”乱搞属于人性之本,“对爱情的自然追求”了。这一步极其重要,从限定“道德缺失”到找到了“责任归属”,终于开始“天性喜爱文艺”、“情投意合”了,是从辩护到颂扬的转折点。
第四步:为“英雄”本人作高调定性并最后淡化“道德缺失”。有了“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到最后的“瑕不掩瑜”的高调定性,那么“此点”“道德缺失”自然不值得一顾了。
第五步:最后从已经大大淡化的“道德缺失”中发掘出灿烂光辉,从此“缺失”优点化,“一个共产党员”再度有了灿烂的“光辉形象”:“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只是:究竟是谁把张志新当成过要把张志新当成“一个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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