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弋疲惫地一个个看过去,然后,在远处的角落里,他看到一人。
一个他花了三年时间要忘掉的人。
膝盖上的伤口,更疼了。
猴子此时正抱着臂倚在门口,有点紧张地看着任弋。因为是临时起意,店里最火的少爷早已经被挑走。猴子对“走旱路”避之不及,对丽姐找来的人,也看不出好坏,索性一股脑都叫来了。
但他倒挺好奇,这个小公子什么品味。
猴子心中暗自嘀咕,这任小公子,不过是个外来的拖油瓶,甚至都没跟着董事长姓萧,我倒要看看你有多难伺候。
他看着这位年轻帅气的任大公子扫过人群,最后,目光在队伍尾端一人身上停下。
他顺着任大公子的目光,就看到了——一个男人。
“还真是个走旱路的啊。”他心里想道。
那人看起来不是很年轻,大概三十多岁,因为他离得近,能看到眼角的细纹。人五官倒不错,但很清瘦,穿着不太合身的白衬衣,黑西裤,既不性感,也不禁欲,就——很普通。
他脸上线条分明,嘴唇很薄,紧紧抿着。其他人都带着职业笑容向沙发上客人抛媚眼,而他,却愣愣地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眼睛放空地看着地板,看起来很冷。
“任大公子居然好老男人。”猴子心里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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