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这条狗向来势利眼,欺软怕y。平时也就敢在家里逮着好脾气的孟知珩欺负,一旦出门就怂得恨不得缩人怀里。
不知怎么回事,它突然像是闻到了什么仇人的味道,猛地挣脱采珠的怀抱,冲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它低吼着,凶狠咬住一个男生的脚踝,Si都不松口。
那人很淡定,只是弯下腰,单手拎起理查德的后颈皮,将它拎到空中,“谁的狗?到我这里来认领。”
理查德在看清那张脸的一瞬间,终于意识到自己认错人了。
它吓得夹紧尾巴,呜呜咽咽地在空中扑腾,不安张望采珠的身影。
采珠走过去。
他很高,如果不抬头只能看到他x前的扣子,领口没有扣严,随X地翻在外面,露出一截被正午yAn光晒得微微发红的锁骨,还有随着呼x1起伏的x膛。
她只得仰起脑袋。
第一眼却是略过了理查德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到他那双颜sE独特的眸子。
yAn光毫无保留地照进那双翠绿眼睛,彷佛照在湖水中,看起来g净温暖,像是童话故事里会发光的宝石。
那人不带任何情绪地看向前方,目光越过人群,没有注意到脚边这个渺小的nV孩,也错过了她那极小声的一句“我的”。
采珠只得加重音量:“是我的!”配上理查德惨烈的叫声,她觉得她给房乐旭的初印象应该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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