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他们,简直就是某些人的潜意识里必须要做的事情。
砍断手臂这种事情,一回生,就是杨过是第一个受害者,二回熟,至于谁是第二个受害者和第三个受害者?
金光瑶和薛洋。
其实我早就想说金庸了。
金庸给丐帮洗白。
不是不能给丐帮洗白。
但丐帮,有些乞丐的行为其实洗白不了。
就是把人控制住,然后弄断别人的手臂或者大腿,或者眼睛,或者打傻他们,将他们毁容,就人为致残,给别人的人生制造困境。此后只能终生被他们控制。
这种现象,究竟存在不存在?
某些人应该心里有数。
不要装作不知道不知情。
现在这年头说不定还有这种事情,更何况是过去的几十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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