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方蓉这个nV阎王,还做得下去吗?
趁早给别人腾位置吧。
好吧作者临时想起来,地府还有一个关系网。
既然有关系,那就用一下,所以就安排方蓉把他们给集中处理下。
我就是觉得,只要想到有那样一群人,对作者心怀怨恨,日夜诅咒作者君,作者君就再难忍受,还是一次X集中处理掉他们这群人吧。
虽然残酷了点,但作者身为作者,自然有其优越X,不是他们这些活着要被作者害,Si了还要被作者害的人,可以随意冒犯的。
要不然,为什么不是他们主宰作者的生Si,而是作者主宰他们这些人的生Si?
所谓生杀予夺,不就是代天行权?
而这样的人,是他们这些人可以冒犯的吗?
其实作者本来没想到nVe于朦胧。
但同情于朦胧的那些人,诅咒我,我心里不舒服,就决定还是nVe他一下。
就三味真火灼烧灵魂,直至灵魂被烧成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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