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
修长手指勾着绒毛袜子下滑,最后露出一双莹白小巧的脚,脚尖偏粉,指甲修剪整齐。
放到热水盆里,温水浸没脚掌,暖流从脚底升起,很舒服。
目光一直注视着温书的脚,盛京延皱了皱眉,拿餐巾纸擦她脚腕的水,避免让伤口沾水。
最后直接自己上手帮她洗脚。
他的手掌宽大,指节修长,食指腹有一层薄茧,摩挲脚心皮肤,痒得勾人。
抓披肩的手指用力,温书安静地看着他灯光下额前漆黑的碎发,微遮眉眼,清冷英俊。
心动滋生,原来这是喜欢。
比之前那些暗无天日的暗恋都要明确形象的喜欢。
泡了五分钟左右,盛京延拿帕子替她擦干脚,放她在沙发上。
洗完手回来后,他又弯腰打开医药箱,取出酒精棉签和药酒。
轻轻细致地擦她伤口,他做这一系列的事的时候都很认真,仿佛是在面对一个稍有差错就会失败的物理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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