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道人摇摇头,对我说起这“三赶”。
“这七个就是在外面犯了事儿,被砍头的。”
邋遢道人指了指身后蹦跶的那几位。
“那‘三不赶’呢?”我好奇地追问道。
邋遢道人神色凝重的望着我,认真道:“这‘三不赶’可就要注意了: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哦~”
对于这诸多禁忌也是让我大开眼界。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邋遢道人又是补充道。
“咱们虽赶尸,却忌讳赶尸这个名词。所以啊,内行人请咱们赶尸,都说‘去走脚’或‘走一回脚’。若是答应,便要拿出一张特制的黄纸,让委托的人家将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别等等写在这张黄纸上,然后画一张符,贴在这张黄纸上,最后将这张黄纸藏在自己身上。这个东西就叫做‘魂引’。”
邋遢道人从怀里掏出一把包扎好的黄纸递给我看,然后又收回了怀里。
“想不到赶尸的规矩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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