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书信的史蒂芬斯伯爵陷入沉思,目光闪烁,不明白俾斯麦为何会给他写信,甚至邀请他前往公馆做客。
他确实认识俾斯麦,在俾斯麦当大使时二人就结识了,关系还算不错,勉强算是朋友,但这么多年过去,二人早已断了联系,眼下突然联络....
“恐怕是有事求我。”
长期不联系的朋友突然出现,可能性只有两种:
1、借钱。
2、帮忙。
俾斯麦很明显不缺钱,那就只能是求人帮忙了。
思来想去,史蒂芬斯还是决定去一趟公馆,俾斯麦已经贵为王国首相,结交他不是什么坏事。
当天晚上。
“奥托!哈哈哈,好久不见了!”
公馆门口,史蒂芬斯走下马车,向等候在门口的俾斯麦露出笑容,伸出双臂,好似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重重拥抱。
“阿玛塔,你还是老样子,就是脸上的皱纹多了。”
“都已经过去二十年了,奥托,你不也老了许多吗?我给你带了一盒上好的蓝纹雪茄!你最喜欢的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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