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抱歉道:“您的预订确实成功了,但订单下方有说明,‘万一出现紧急情况,商家可取消订单’。今早,有其他客人订下了您要的包厢,因为该客人是我们的会员,有优先使用权,我们只能将您预订的包厢让给她了……不好意思,为了表示歉意,我们会送给您一张7折优惠券,欢迎您下次再来。”
一群人不满了:
“这算什么啊,太不讲道理了吧!”
“这什么服务态度啊?明明预定成功了还不行!”
“那么小的字,谁看得见啊?故意的吧?我们下单是不是还得拿个放大镜啊!”
经理还是那句话:“抱歉,订单上都标注了哦,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我们反正是没责任的。”
南嫣平静地说:“存在并不代表就一定合理。小悦子,给他来一段合同法。”
沈悦来劲儿了:“所谓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
其他同学也都嚷起来:
“我们都是学法的,不会随便被你们糊弄。”
“欺人太甚了吧!”
“这是欺诈,报警吧~”
经理一头冷汗,这咋地还捅了法学生的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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