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一章:织田家领内法度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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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领内领民禁止拥有一切武器、防具,包括非农用、商用、生活用品的铁器。现在拥有的,必须交由当地领主处理。

        十四: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需缴纳年收的两成缴纳年贡。如被发现少报了数目,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五: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不得私自与其他本家家臣或其他势力通婚。一旦发现,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六:本家所有家臣严禁内斗,不得真剑试合、互相攻伐、私自出兵。一旦发现,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七: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新筑、增筑城砦必须得到家督同意。一旦发现违反者,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八:领内道路由家督与重臣商议下统一规划修建,领主拥有建议权,禁止私自修路。

        十九: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更换族长时必须经由家督同意方可更换。

        二十: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不得私自制定、更改法度,违者没收领地。

        二十一:领内一切田地、山野的边界都由家督统一制定,如有异议可以上诉,但上诉失败,则将没收争议土地两倍大小的领地。

        二十二:寺院不得拥有任何武器,寺院的安全由当地领主保护,如领主无法保护,则上报家督,由家督来处理。

        二十三:寺院同样需要缴纳税赋,按寺院拥有田地的两成缴纳。如当年无法缴纳,则按照第二条处理。如连续两年无法缴纳,则没收田地。

        二十四:寺院不得随意参与、影响政治,除非获取了家督的同意。

        二十五:寺院更换主持时,需获得家督的同意。

        【织田家领内法度】洋洋洒洒五十多条,但显然,只有上面这25条才是所有家臣们最为关注的。理由也很简单,这二十五条几乎每条都和他们息息相关。或者更加确切一点的说,他们最为关心的就是那些针对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以及关于税收的法度了。因为在做的所有人,可全部都属于此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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