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鬼夫妻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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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那里很好玩,很繁华吧。”阿瑾的脸围在麻布下面,只露出两个眼睛,布娃娃一样。

        “没什么好玩的,心喜乐,在哪都一样。”沈旭之挺了挺胸膛,羊皮袍卧在心口,随着心脏每一次跳跃,胸口就会碰一碰小白狐狸。有她在,哪里都一样,这是少年郎一生到现在形成的习惯。

        “走喽~~~~~~”沈旭之朗声笑道,拉起阿瑾的手,把阿瑾在空甩起来,落在自己后背上。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荒芜的大雪山上响起,冷清而又寒冷的大雪山也有了一丝生机。

        真像是迈天阶啊……沈旭之每踏出一步,都十分艰难。而且越走越是艰难。阿瑾把头紧紧埋在沈旭之的后背上,即便有火系妖石禁制阵法温暖寒冷的空气,那股庞大的压力也让阿瑾每一次的呼吸都变成一个困难而且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少年郎坚韧狠戾的性此刻淋漓尽致的展露出来。脸上的肌肉在压力下变得狰狞,每向上踏出一步,都吃力无比。天枢院黑衣紧紧的贴在少年郎身上,连心口前的小羊皮袍都觉得有些不舒服,翻来覆去想找一个压力小一点的位置,却求之不得。

        “沈少,还有多远?”阿瑾把头埋在沈旭之的后背,闷声闷气的说道。不敢抬头看一看。一头长发拖曳在身后,像是沈旭之的黑色大氅顺风飞扬。

        “狗日的,还得走一天。”看着天色渐渐晚了,沈旭之骂了一句,又艰难的向上走了一步。离那道紫气所在的山巅看上去并不远了,但沈旭之知道自己走的速度越来越慢,想要攀登到山顶,还要尽量保证自己状态良好以应付山

        巅的守护者,必须休息一晚上。

        不远处就是一个平台,位置刚刚好避开山风,沈旭之拿定主意在那里休息一晚,明日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明明极短的一段路,平日里沈旭之几个起跃便能到,却足足走了一炷香的时间。就算是沈旭之钢筋铁骨的身,此刻也觉得有些吃不消。

        从纳戒里取出熊皮,随手扔在地上,把阿瑾放到熊皮上后,沈旭之一屁股坐下,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贪婪的把将近山顶稀薄的空气里的氧气都吸入肺脏,但不管沈旭之怎么用力,似乎都是徒劳无功,只能连续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每一口哈气被少年郎呼出去,仿佛都能听到嘎吱嘎吱的声音。阿瑾蜷在沈旭之身后,身上盖着天枢院黑色大氅,多一件衣服,便能少流逝一些温度。

        那道紫气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沈旭之已经可以在自己坐的角度看到山巅的情形,仔细找寻着却根本看不见一点凶险的端倪。

        大雪山山顶似乎没有风,一片清净。只有紫气氤氲,月光划过氤氲紫气,变得迷离而幽怨,像是一曲断肠的念曲。一个低矮的屋在氤氲紫气若隐若现,看的不是很清楚。少年郎从纳戒里抽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那里是守护氤氲紫气的大能所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路走来,这人都没有出手。

        也是,难道自己会去在乎一直蚂蚁的感受?即便自己现在似乎是一只很强壮的蚂蚁。也不知那山顶积攒了多少年的累累白骨,有多少不肯散去的冤魂在如同寒风一般呼啸着。也不知自己和阿瑾是不是会化作冤魂,久久不肯散去。

        少年郎笑了笑,狗日的,死就死了,带着羊皮袍一起去黄泉地府,再过十八年老还是一条好汉。只是万万喝不得那口孟婆汤,这小家伙不认识自己了,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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