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恩主看见妙妙的第一眼,就喜欢她。
他清楚晓得那是喜欢的心情。
大概就是所谓一见锺情吧。
可他不明白,为什麽在和她相处的时候,总有一种不安——害怕她的不理睬,因他感受到她的回避。
二十八年的感情经历中,他总是被落下的那一个。男孩nV孩一个个从他生命中来了又去,他永远是配角,那个必须无时无刻不挂着笑容、不假装潇洒,否则没人会喜欢他的,那一种小角sE。
妙妙的外在条件,或许在外人眼中看来是平凡无奇的,他听那群男生在宿舍里提过;可对谭恩主而言,她独一无二。
这次活动不若前几个长假的大学生助人社团营队,领队全由主办单位招募而来,彼此几乎都是头一次认识。
而了解一个人,最常见的方式不外乎透过表象,这是莫可奈何的。
只有他晓得,妙妙的外在与内在皆无b丰硕美好。
只有他知道。
因此这几个星期以来,他无所不用其极地亲近她,连这回烤r0U,都是赌着她会前来,才发出邀约的。
如今,他就坐在她的身旁,他啃完了吐司,她则将最後一片猪r0U下肚。
「妙妙。不,」他改口,叫她的真实名字,大抵更为诚挚吧,「夏苗。」
「嗯?」她转头的时候,他可以看到她微微汗Sh的後颈,黏了碎发,分外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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