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一族,乃是帝国有名的武将家族。家中大部分男人都在军中任职,简单说,哪怕是郑家的一条狗,都可能是军犬,吃朝廷的狗粮。
李乐天心头寻思,若是能将这郑武收入麾下,郑家在军中的势力便会为自己所用。
这郑武是郑家着力培养的年轻人,过去几年,也堆积出一些名气。他使一杆方天画戟,在军中有美将之称,深受一些世家小姐的追捧,据说去他家提亲的人,将门槛都踏破了。
今日郑武抛头露面,未必没有再积累一些名气的意思。胜固可喜,但就算败了,也能在收获勇武之名。
李乐天正思索着,忽然见一头怪兽从山林上扑出,四蹄踏地,卷起烟尘动地。及到近了,李乐天才看清楚是一头黑牛。
程大雷骑在黑牛背上,一手拉缰绳,一手提大斧,宛若一阵风般出现在郑武面前。半程举起斧头,一斧挥下。
人与马,化为两截,郑武的血如被捅破的气球一般裂开。
程大雷风一般来,风一般而去,地上徒留郑武被分成两半的尸体。
帝国大军,雅雀无声。程大雷动作太快,一切只在电闪雷鸣之间,郑武还没亮起他的花戟,便已丢掉了姓名。
尉迟离扶额,心中暗道了一声可惜。这郑武出阵,未必没有看程大雷之前激战六将时没有杀人,错误判断了程大雷的人性。不料,今非昔比,程大雷出手有时候比林少羽更狠。
得,现在好了,帝国少一员大将,郑家年轻一辈少了一个继承人。
程大雷去而复还,砍掉郑武于他而言,并不费太多力气。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从这里厮杀出去。
山坡四周,都是帝国军,两眼放光,目露凶色,想要突围,无非就是寻找薄弱处,全力攻击,至于能不能活着离开,也只有六个字:尽人事,听天命。
鼓声越来越急,程大雷知道,这是帝国军要进攻的节奏。他深吸一口气,低声冲举大旗的银眸道:“跟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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