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警务处新上任的日本副处长仲代雄三,上任不到一个月,就做了一个天大的案子,一举揪出了宁水这个巨大的内奸,准藤摸瓜揪出了李东辉这军统上线内奸。
李东辉潜逃,李家的主要成员都跑了,满洲国辉煌一时的四大家族之一的李家彻底完蛋了。
郭一阳有些惋惜,当年就觉得这个宁水有问题,甚至变相的提醒过李东辉。按照郭一阳的逻辑,早点处理掉宁水这隐患,李家何至于此?
好在,李东辉跑了,总算保住了小命,对郭一阳来说,多少是个心里安慰。
至于曾经郭一阳和李东辉过从甚密,‘梧桐山联合公署’也只是派了个所谓的专员,到凤城例行调查了一下,就不了了之了。
你不能说郭一阳和李东辉的关系好,就说郭一阳也是反满抗日分子不是?和李东辉过从甚密的人多了,诺亲还是李东辉的老公呢,咋算?
人,到了一定的地位了,就不是轻易能拿下的了,郭一阳如此,诺亲也是一样的道理。
按理说,仲代雄三破了这么大的案子,应该意气风发才是。可是,苦逼人知道自家事儿。桐城警务处的警察,嘴被养叼了。郭一阳在的时候,经费是很足的,基本经费包括奖励备用金,根本不用发愁。
可是,郭一阳走了,经济保安科的收入是直线下降,每个月连八万收入都保证不来,锐减了一半都不止。外事科的贸易也在下降,新接手的日本商人很不好说话,收购木材压榨利润很厉害,刨去给‘梧桐山联合公署’的二十万上缴,剩下的就两万了。
一句话,没钱了!
没钱咋办事?真要是办成事了,你给钱不?奖励备用金都没了,哪来的钱?
没钱办案子,就要反复斟酌了,万一不行,费用岂不是要自家科室出了?凭啥?给公家办事,还要自己掏钱?没这道理不是?
“老子不干了!”第一个抗议的是霍青,跟日本人做生意太憋气,你不跟日本人做还不行,只有日本人收购木材才是合法的(霍家收购的木材特被日本商人截留了),日本人收购了木材,你才能换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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