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叹气,先摘了一颗玉白菜来,撕下一片秀气的叶子放在小木盘里。
金雉鸡便自觉的凑了过来,头一点一点的啄起了白菜叶。
世界上要论可爱,小鸡啄食当数其一。
看着嫩黄黄毛茸茸小脑袋一点点的,真是再治愈不过。
但方宁仍是皱起了眉,手指再次抚摸向它的腹部——这是第二颗玉白菜了,吃了这么多,不会撑坏吧?
听说小孩子不知饥饱,小鸡崽应该也是如此。
之前挑食让方宁很是发愁,现在化身大胃王,更是让方宁发愁。
方宁打定主意,等喂完这一颗,不管它叫的再可爱,也绝不心软了。
白菜虽然廉价,但种植时间少,烹饪白搭,所以方宁一口气种了三播。
期间额外收获了五颗变异玉白菜。
两颗喂给了金雉鸡,剩下三颗,方宁担心自己再心软,便立时送给了韩墨让他做研究。
接下来,方宁种了一波小麦,收获了三颗变异后的小麦——霸王麦,不愧是霸王麦,一粒就有一个拳头大,而且麦香浓郁,一个麦穗大概有半人高,里面有七十粒拳头大的麦仔,加上麦秆,那就像颗半大的树。
真是好麦,可以乘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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