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即便是在米国,Gpod也完全不用担心歌曲来源的问题。
但是,如果Gpod大火之后,林晓相信自已一定会面临米国音乐圈里的人的指责的抵抗,所以解决音乐来源版权的问题也就很重要了。
这也是前一世苹果为什么要做音乐商店的原因之一。
尤其是苹果的封闭系统导致当时一般的盗版软件和网站并不能下载音乐到苹果的电脑上,除非得到了苹果的授权,而如果苹果哪怕是悄悄的默许了这种行为,也极容易遭到别人的指责。
毕竟电脑是苹果的,系统也是苹果的。
换成Gpod,因为是适配windows系统,盗版网站和软件本来就有,亘古科技面临的指责会小一些。
不过一旦这里面涉及到利益很大,比如Gpod销量上去后,有很多人通过下载盗版导入歌曲,纠纷也就不可避免。
所以林晓意识到,再开发一个音乐播放器,然后找到合适的机会,和米国几大音乐巨头公司找到数字音乐版权合作方式,才是长远之计。
当然,如果做到这一点,以米国对于音乐版权的重视,数字音乐带来的收入,那也必然是相当可观的了。
因为这涉及到公司背后的一些战略问题,林晓并不打算向法德尔全盘拖出。
于是他朝着法德尔说道:“法德尔,我们的目标是为音乐爱好者创造更好的产品,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创造Gpod,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音乐爱好者都有购买Gpod的实力,也并不是每一个Gpod的使用者,都会是一直用MP3来听歌。”
“还有非常多的音乐爱好者需要在电脑上听歌,而他们需要一款好的音乐播放器。”
看到法德尔似乎要开口,林晓立即摆手说道:“不要和说现在已经出现的那些音乐软件,他们的播放界面,操作繁琐程度,让我丝毫提不起兴趣。”
“他们有我们的Gpod那么酷吗?那么方便使用吗?显然并没有。”
法德尔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的很是傲然的说道:“当然没有,那些音乐播放器的设计和Gpod简直没法相比,那些程序和Gpod的软件程序相比,那就是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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