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鹬蚌相争(下)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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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提斯离开后,托里克男爵看着堆积在一起,等待着焚烧的尸体与他们身上的衣物,想到了一个有趣的主意,尽管他有些冒险。

        “让士兵们换上敌人的衣服,然后把尸体全部烧掉,我们追上敌人的大部队看看”言毕,他第一个退去身上的战甲,将它们放置在地上,换上库丹的留下的甲胄和武器。

        片刻后,不少剩余的装备堆积在雪地上,男爵让士兵挖一个坑洞将他们全部埋藏起来,随后点燃坑洞的破损衣物,准备将这些尸体焚烧干净。

        他不会让未来可能出现的敌人凭空拥有数百名战力,因此现在每处理一些尸体,都必要将他们燃烧的干干净净,只剩下黑漆漆的骨灰和残躯最好。

        虽然这一举动让信仰旧神的人们有所不满,但全部被他一力压制下去,而那些混了头的,吃着坦格镇食物还不满的信徒,自然被嘎夫爵士砍碎了身体,扔去喂狗和禽兽。

        李察殿下对待自己的子民很是友好,但这并不意味着纵容。

        在坦格镇的法律条例中,一切行为都是被允许的,而那些顽固吃着坦格镇的食物,还诋毁领主的人,都会被抓住来,发配到矿场劳动,开采铁矿石。

        随着领地的不断扩大,再加上征服与融入的人口不断的增多,坦格镇已经从之前事事都要李察大人去管理的时刻走了出来。

        龙旗即律法,士兵有士兵的军规,坦格镇的子民也有坦格镇的法律,最早一批的石河与黑森林的人们早已适应了使用货币和接受法律条文的过程。

        有这些人作为基础,绝大多数加入坦格镇的自由民也渐渐适应了起来。

        律法是一个进步文明必须的依据,它约束着坦格镇现有的掌权者和军官,同时保护子民的合法权益,当相应的义务也是必须负责的。

        无法产生富有的土地所有者,当然更不可能产生贵族和国王,因此坦格镇目前的贵族除了本土出身的嘎夫与敦白外,剩余的全部是南方出身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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