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柯明珠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虽然柯明珠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有辩解,但这不等于她没有如实交代……
第二,柯明珠是初犯、偶犯,应该从轻初犯……
第三,……”
呵呵,柯明珠属于如实交代?
吴笑天不禁莞儿。
不过也难以辩驳。
你朝廷律法怎么看我是一回事。
我自己有没有老实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万花筒状师真是算无遗策啊。
柯明珠无罪,自己是辩论赢了。
柯明珠无罪,她也是辩论赢了。
将所有轻的、无罪的情节全说上去,总有采纳的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