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米零三的个头,运球错位打对方一米八以下的后卫。
如果他用身体强打,这个回合就是正常的大打小。
结果,众人看见他先是右手运球急停背后转左手晃了小后卫,再用左手做一个谁都没见过,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的拜佛,点起了小后卫。
再闪开一个身位,空位跳投得分。
优雅的动作,像哈登般能靠节奏感杀人,这种球感出现在2米03的高个身上,再给他比身高还长15厘米的臂展,说他是天选之子,怕是没有争议。
“Benj!”
“Benj!”
“Benj!!”
比尔斯惊心动魄地问:“他能打NBA吗?”
“这是毫无疑问的。”路易肯定地说。
只是,现在路易反而有了更大的困惑。
为什么,在他的那个世界里,90年代没有一个叫“Benj“的怪兽?
如果NBA需要给乔丹找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一个在杀性、斗志与天赋层次能够和他较量的球员,Benj会是路易的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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