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证与物证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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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左兰在一旁劝道:“侯爷莫急,这位范副将也只不过是一面之词而已,究竟是不是长烈所谓还不一定呢。”

        “怎么不是?!”范辰从腰间摸出一个物件,伸到众人面前:“你们好好看看,这是不是申国之物?”

        赵亮定睛一看,范辰手中托着的是一枚玉佩。那玉佩有半个手掌大小,一指薄厚,上面雕工精细、圆润光洁,即便是在灯光晦暗的室外,仍然能够看出其无暇美质。玉佩的正中间刻着一个阴文,就算赵亮没学过大篆,却也可以分辨出那是一个“申”字。

        申侯三人一见玉佩,立刻大惊失色,显然是认识此物的。范辰盯着他们,问道:“怎么样?这是谁的?”

        “此物从何而来?”申左兰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范辰转手将玉佩呈给赵亮,说道:“大将军,这个东西是在那些人掳走褒富,卑职挣脱了绳索后在地上发现的。玉佩是申长烈所遗之物,乃是铁证!”

        听到铁证这个词,赵亮心中一动。

        记得在警官大学读书时,一位有着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的老教授曾对他们这些学员说过:世间之事,最怕绝对二字。尤其是警察破案,拿证据说话这是基本常识,也是行为准则,但是动不动就说“铁证如山”,便往往容易被自己的思维盲点所干扰,从而缺乏了对人、事、物和规律的客观分析,也缺乏了对职业的敬畏。

        回头看看,很多冤假错案在侦办的过程中,最常见的就是“铁证”这个说法。

        赵亮若有所思的掂了掂手中那块沉甸甸的玉佩,问申侯道:“这是长烈公子的?”

        申侯连取过来仔细看看的意思都没有,就点头承认:“没错,是那孽障的。这枚玉佩乃是我申家祖传之物,老夫绝不会认错。唉——”

        “从不离身?”赵亮继续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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