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一章:使团进京 (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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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流程上来讲,圣旨用了宝印,又有六科的副署,便有了效力,无论是天子的圣旨,还是太上皇的圣旨,抑或是皇太后的懿旨都是如此。

        但是,大明的六科,又和隋唐的门下省有所不同,门下省所掌封驳之权,上谏天子,下劾尚书省,是为三省之重,但是大明的六科给事中,虽然同样有封驳之权,但是,限制却极为严重。

        六科通常情况下,对下不对上,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说的直白些,六科都察院御史的职权相似,主要职责在监察朝廷百官,日常副署天子批奏下来的奏疏,抄而颁行。

        他们的封驳之权,更多体现在对各种普通政务上的补阙拾遗,而非是对圣旨的封还。

        隋唐的门下省和六科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门下省负责审议,其长官侍中是正经的宰相,权柄极重,门下的封驳,可以是侍中觉得这件政务处置的不妥当而直接封驳。

        但是,六科对上的封驳,则是照章办事,倾向于复核流程上是否有疏失,书写是否符合规范,内容是否符合礼制。

        至于这件政务是否合理,具体处置的是否得当,并不属于六科的职权范围之内。

        所以,只要这份圣旨并没有流程上的失误和礼法上的冲突,理论上来说,六科是必须要予以副署的。

        当然,某些极特殊的情况下,满朝皆反对某些旨意的时候,六科可能会拖延时间,不肯副署,但是,封还之事,若无明确具体,可依制的理由,是决不可动用的。

        因此,太上皇的这道圣旨,能过六科很正常,这份圣旨既没有违背礼制,也没有其他流程上的疏失,到了六科,自然会有礼科的官员副署。

        但即便如此,也足够让人感到意外了,因为,即便六科不能拒绝这份圣旨,可稍加拖延总是能够做得到的。

        然而,这份圣旨来的这么快,只能说明,旨意到了礼科之后,负责的给事中用最快的速度给副署了。

        想清楚了这些,底下的一干礼部官员,更是再也压不住心中的躁动,原本只是眼神的交流,此刻已变成了低低的一片议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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