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刘伟在宿舍里写着稿。从张老师说了那件事以后,每天他都抽时间来修改自己写的稿,他有时似乎觉得自己好像永远也不可能离开写作,离开笔杆了。
其实从小就在贫困家庭成长起来的他,在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压力下,使他过早的明白了社会,懂得了人生,其实写东西并不是什么太好的事情,熬眼、劳神。冬天冻手,夏天呢也有蚊来做伴。虽然这样,但是他依旧喜欢、痴迷。有人问他为什么会跟学打起交道来,每每听到这句话时,他总是那两个字,喜欢。
是的,他确实酷爱学,从小就喜欢读书。当然还有一个他没对别人说的一个原因。热爱虽是主要方面,但是他在各方的压力下,生活的无奈下,写点东西还是为了一种对情感的发泄,一种慰藉,一种解脱吧!
他觉得写东西时,脑里想的只是写作,这样可以把乱七八糟的事情排挤出去。这样就不用为以后的家庭、事业、生活等等到的事情来伤自己的脑筋,只有这样他才或多或少的感到一点点的轻松。穷人的孩早当家,也就是因为家庭的原因,所以他想的事情总比同龄的孩想的多,想的早,想的远一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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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李萌和要好的同学金燕燕一边聊着,一边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李萌,你这几天做什么呢?怎么没见你到图书馆看书呢?”
“我忙着写东西呢!我也想跟咱们全校的学爱好者比一下,看看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李萌满有自己信的回答。
“哎,燕燕,你打算毕业怎么办呢!是不是要留在我们这个城市啊!要是那样,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了。”
金燕燕低着头,沉默着,她是一个外地来到这所学校的回族女孩,短发,圆圆的眼睛,一副很清秀的面孔,在班里,同学们都把她当作一个小妹妹来看待,对这位外地女孩也特别的照顾。
不知什么时候,金燕燕才开口说话。“我……我要回到老家去,因为我们那里的医院很偏辟,所以一些医学毕业的人都不愿到我们那里去,凡是去过的也有一部分呆一段时间就走了。所以我一定要回去,回去对我的家乡做点贡献,”金燕燕低着头说着。说完后她毅然抬起头,用手抚了抚额头上的秀发,望着李萌。
“燕燕,虽然我们以后分开了,但是你以后到你姑姑家来年时候一定来找我,再说了,我家有电话,你以后可以给我打电话嘛!以后会有机会见面的,别想太多了,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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