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羊皮纸日记本十分厚重,按照时间顺序遍了序号。
康妮拿起了序号为1的那本日记本,盘腿在窗边坐下,翻开了第一页。
扉页上用稚嫩的笔迹写着一行字:“父亲说过:记忆会淡去,但文字能够被长久的保留。”
康妮记得祖母也和她说过同样的话,她因此坚持写了三天的日记,最后以懒惰告终。
祖母写日记的习惯比康妮想地更长久,大约从六岁开始。
起初的日记写的是她在部落中的一些见闻和记载,作为法克部落中大氏族家的大小姐,她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不过不断重复的生活节奏,一成不变的部落,再宏大的仪式,在日记上反复出现许多次后,也开始变得让人觉得无趣。
而这一切,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出现了转变。
那一年,在部落中呆腻了的祖母,选择在某天夜里离家出走,离开了部落。
广袤的暮光森林,空气似乎都要比峡谷里香甜。
然后……
她迷路了。
从未离开过部落的她,在暮光森林里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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