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带走杨莹珊时是怎么说的?”
“说是涉嫌故意伤人,带走杨莹珊是为了协助调查。”
赵律师问这些问题时,并没有要求在身边的那一位警察离开。赵律师这样做,就是给对方一种感觉或者一个信号:你们千万别乱来!乱来你们的责任就大了!
“警察是什么时候把你从家里带走的?”问完杨淑后,赵律师才不慌不忙走进黑屋,开始询问杨莹珊。按说,如果是刑事拘留,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必须隔着一个窗,双方通过话筒进行对话的,而且双方都有凳可坐。只是,在乐边,赵律师也只得入乡随俗了。
“大概是12点30至35分钟吧。因为华视的新闻半小时刚好播完。”
“警察从家里把你带出,然后还去了哪些地方,或者叫你签过字什么的?”
“直接就把我关这儿了。没叫我签过字。”
“警察给你说过什么没有?”
“只有一个男警察在把我送进这个房后说过一句:连县长公都敢惹,你好好呆这儿吧。”
“那个警察什么样儿?他的警号你看清楚了吗?”
“个还没我高,瘦瘦的。没看清警号。”
“进来后就一直呆在这儿,没人来问过你是否需要饮水或上洗水间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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