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不是错觉。
阿帕奇男孩背上的伤口依旧在迅速愈合,肉芽像蚯蚓一般蠕动,而后凝聚、弥合。
须臾之间,铅弹造成的可怕创口就愈合完毕,只留有一些浅色的痕迹,那是新生皮肤的颜色。
太诡异了!
这短暂的时间里,康纳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他当过猎人,上过战场,见过许多更血腥的场景……但不论是同伴飞溅的脑浆,还是敌人洒落的肠子,都不曾让他感受过此时的恐惧:“老天,这是什么!”
紧接着,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伤口基本愈合之后,阿帕奇男孩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一边茫然四顾,一边喃喃地念叨着什么,旁若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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