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地故事。是以第四次圣杯为背景构建地——
爱因兹贝伦城。与世孤立地一座城。常年冰雪弥漫。吐气成霭。这座城。居住地只有爱因兹贝伦一族。这一族两千年来一直在追求着圣杯。漫长地岁月。使得这渴望成了执念。只要扯上圣杯。这一族几乎要失去理性发疯。
就是这样一座城。在年前。迎来了第一个外姓魔术师——卫宫切嗣!更不可思议地是。这个野魔术师竟然是以上门女婿地身份入住地!
并不是卫宫切嗣作为魔术师有多大成就。实际上。卫宫切嗣地那丁点魔术。久地爱因兹贝伦根本没放在眼里。卫宫切嗣之所以得以青睐。是他地一个外号“魔术师杀手”。那个不择手段。夺取魔术师生命。臭名昭著地狂犬。
爱因兹贝伦,不擅长战斗的一族,他们的专长领域是炼金术,可以说是一群学者,根本不懂得战斗。事实上,大多数魔术师都是这样的,醉心于自己的研究,过着研究狂的生活。而爱因兹贝伦,在众多魔术师,也是将这种“弱书生”特质发挥到极限的一族。正因为如此,这一族在魔术师的地位,也是相当崇高的。
魔术师的成就,实际上是在出生前,就被决定的。越古老的血统,就可以传给孙越优质的魔术回路。更何况,还有那代代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魔术刻印。魔术刻印,简单的理解一下,就是已完成的魔术,只有血亲才可以继承的遗产。
必须提一下的是,魔术师家族的血脉,一般保持五百年左右就会劣化。所以,像爱因兹贝伦这种传承数千年之久的魔术族系,简直可以说达到了“神魔”领域。
对魔术师的世界有个概念后,就可以明白爱因兹贝伦招进卫宫切嗣这种野魔术师,是多么巨大的耻辱。这简直就好像找了条野狗来当女婿!实际上,爱因兹贝伦一族,也确实将卫宫切嗣当成猎犬来收留的。这一族,只要扯上圣杯,就会发疯。对他们来说,只要能得到圣杯,别说收留一两条野狗,就是让他们全变成野狗,也会考虑吧!
今天,卫宫切嗣携他的妻,爱丽丝苏菲尔召唤第四次圣杯战争的英灵。听起来仿佛是很了不起的仪式,实际上却异常简陋。一间普通的石室,水银绘制的降灵魔法阵。这也没什么好惊奇的,实际上,英灵的召唤是圣杯完成的。魔术师,只需要给予servant足够形成**的魔力就行了。
仪式虽然简陋,媒介却是很了不得的宝物——亚瑟王的剑鞘!
金色的剑鞘,标着宝蓝的珐琅,刻着精灵铭,简朴又华美。传说,给予亚瑟王永远的青春,以及不老不死的概念武装。
召唤英灵,大多多要准备媒介,也就是与英灵具有姻缘的物品。没有媒介的话,随机性就大了,一般情况下,会吸引与召唤者拥有相似精神特质的英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