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四十 泰安州的工场女子 (3 / 5)

 热门推荐:
        这肖翠之父就是这样的人。

        更关键的是这种事情上,协调人员无法可依。

        限于精力和时间的不足,《明律》第一版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辅助政治改革,在婚姻这一块还是延续了过往朝廷不干涉的原则,任由民间自主,并未多做规定。

        暂时一切照旧。

        协调人员无奈,又去找那户要迎娶肖翠的人家做工作。

        那户人家是邻村的人,家里劳动力多,土地多,在那个村子里算是家大业大,说话也挺有分量。

        人家也表示了,彩礼给了,鸡鸭也给了,欠债都免了,肖父一口答应把女儿许给他们家儿子,现在反悔,他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他们也是辛辛苦苦赚钱积累财富的啊!

        协调人员觉得有理,于是希望肖父把彩礼钱和鸡鸭退给这户人家,大家重新坐下来商议,结果又不行。

        肖父已经把鸡鸭换了钱,并着彩礼钱一起买酒喝掉了,算上欠款,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肖翠家里根本还不起,所以肖父一口咬定就要用女儿来还债。

        这下子可好,陷入僵局了。

        协调人员无法协调这件事情,最后只能说婚姻嫁娶他们不干涉,可是他们不能继续乱来,不能继续到工场里闹事、喧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