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来是一批比较新的队伍。
齐英有些疑惑的问道:“咱们陛下好像对秦律特别的重视。”
刘仲瞄了他一眼,很自豪的说道:“那是肯定的。”
“但是大秦有秦律亡,这说明它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啊。”
刘仲的目光闪烁。
又是一个苛政猛于虎的论断。
这不仅是齐英一人的误解,更是许多人的裁定。
司马迁《史记》记载很明确,秦二世时期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
在齐英的印象中。
好的法律,就应该受到人们的欢迎,而不是被众人推翻。
他们已经从张骞和李牧之嘴中,得知大秦后来的事情。
但是秦律真的很严格吗?
那看什么时期了。
秦二世时期二世胡亥重用赵高,先任赵高为朗中令,后又任命赵高为丞相,乱政改法,改变了秦始皇时期的“缓刑罚,薄赋敛”的政策,诛杀皇子公主,蒙恬、蒙毅、冯去疾、李斯等重臣,连带一同治罪的不计其数,乱政改法,破坏法律,轻罪重罚,使皇族震恐、百姓震恐,官吏震恐,彻底造成秦朝混乱,又征发闾左,使秦朝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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